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等文件精神,我校组织各学院开展了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工作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推荐、二级学院初审、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定,现对异动情况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名单有异议,请于5月8日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实名反映,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以便调查核实,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4月27日—5月8日
联系电话:0735-26406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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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 4 月 27 日

